布局建设新型数据中心——湖北省大数据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湖北省大数据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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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全省在用数据中心超过80个,机架数量超过10.8万架,武钢大数据中心、国家网安基地中金大数据中心、襄阳云计算基地和宜昌三峡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加快建设,初步形成了“一主两翼”的数据中心集群。截至2020年,全省5G宏基站累计超3.6万个,百兆及以上宽带接入用户累计达到1624万户,互联网出省带宽达36.6Tbps;武汉顶级节点已接入二级节点17个,标识注册量超过48亿。
二是大数据应用领域不断拓宽。省内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大数据应用探索,在装备、汽车、电子、化工等行业建成15个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长飞、武重等龙头企业获得全国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湖北省政务大数据能力平台入库数据达172亿条,对接完成179个重点信息系统,省政务办“破信息共享藩篱 筑政务一窗底座”实践案例荣获政务服务创新奖。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我省建成疫情防控大数据系统,有力支撑了疫情防控部署以及对流动人员的疫情监测。
三是产业发展初具实力。2020年我省大数据产业规模达510亿元,在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和应用等环节集聚了一批优质企业,形成了从硬件到软件、从产品到服务的全产业链覆盖。中国信科集团与华为公司合作推出“长江计算”品牌鲲鹏架构服务器产品,年产能达15万台,达梦数据稳居国产数据库市场占有率第一,武船、东风、武汉虹信、光谷信息等30个企业项目入选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
四是产业生态持续优化。省政府出台发布了《湖北省制造业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2021-2023年)》,启动实施大数据产业链链长制。阿里巴巴、腾讯、华为、浪潮、中国电子等企业区域性总部加速向我省聚集,武大、华科、武汉理工等12所高校开设大数据专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工业信息安全中心等大数据领域的国家级智库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大数据创投氛围更加活跃,创立了湖北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大数据、智能驾驶等领域。
我省大数据产业十三五时期虽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数据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对发展大数据的重要性认知不够高,在大数据开发管理方面还缺乏强有力的统筹调配;二是产业规模偏小,我省大数据产业规模约为上海的1/4,缺少腾讯、阿里巴巴等能带动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三是大数据人才匮乏,尤其是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是我省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的瓶颈,制约了大数据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二)发展形势
从国际看,数据已经成为影响全球竞争的关键战略性资源,只有掌握和获取更多的数据资源,才能在新一轮全球话语权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世界主要国家把推进数字经济作为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动能,加快前瞻性战略布局。美国通过稳步实施“三步走”战略,在大数据技术研发、商业应用以及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已全面构筑起全球领先优势。围绕数据的生产要素化,欧盟加快数字规则制定,发布《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和《非个人数据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框架条例》,成为全球个人数据立法的典范。日本发布《面向2020年的ICT综合战略》,推动大数据技术从基础研究到应用转化。
从国内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在国家战略的引领下,十三五时期我国大数据市场保持每年30%以上的快速增长,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元,预计十四五时期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态势。目前,我国大数据产业主要位于经济发达的地区,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依托当地互联网及技术企业和高端科技人才等优势,充分发挥区域协同作用,带动形成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产业聚集区。贵州、重庆等通过积极吸引国内外龙头骨干企业,实现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
当前,我省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和蓄积势能迸发期,转型升级势在必行,迫切需要发挥数据要素的倍增效应和大数据产业的动力变革作用,全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主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新形势下,我省要把数字化转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和科教等方面的优势,围绕强链、补链、延链,做强做大做优大数据产业,推进大数据产业基础高端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加快大数据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应用,以数字技术赋能实体经济,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打造新的增长点。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部署,围绕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发挥数据倍增效应,坚持基础设施先行、坚持资源共享开放、坚持行业应用牵引、坚持产业高端发展,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经济社会中的赋能作用,助力构建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强力支撑。
湖北省“十四五”大数据产业总体架构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推动数据资源价值化,以数据交易、流通等活动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靠市场力量优化数据资源布局,激发主体活力、创新发展模式。
创新引领。从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坚持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推进重点项目协同和研发活动一体化。
融合赋能。坚持以行业应用为驱动,以赋能产业转型升级为着眼点,促进大数据与传统产业在发展理念、产业体系、生产模式、业务模式等方面全面融合。
安全可控。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把安全贯穿大数据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制定大数据相关制度规范,完善大数据安全支撑体系,在发展中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全国领先的算力基础设施和重要的数据汇聚枢纽,打造全国大数据创新核心区、具备影响力的产业聚集区。
数据中心建设加速推进。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全省数据中心机架数达到17万架以上,新建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降到1.3以下。
数据应用持续深化。大数据在产业转型、民生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深入展开,建设50个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2-3个双跨平台,组织实施一批重点行业应用示范项目。
产业能级不断提升。高端化现代化大数据产业体系初步建成,形成一批技术领先、自主可控的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主体力量不断壮大,全省大数据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现状
2025年目标
数据基础
设施
数据中心规模
标准机架数(2.5KW/架)
万架
10.8
17
数据中心能耗
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
1.3
大数据应用
工业大数据应用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12
15
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量
亿个
60
200
工业互联网平台
15
50
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2-3
DCMM3级以上企业数量
20
大数据产业
产业规模
大数据产业规模
亿元
510
1000
三、发展重点与空间布局
(一)重点领域
做大做强大数据核心产业。夯实大数据基础技术,加强大规模数据采集、高容量存储、海量数据处理、异构数据兼容、隐私计算等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构建软硬一体的大数据产品体系,加快超融合一体机、智能终端、存储设备、服务器等大数据硬件产品产业化进程,全面升级大数据平台、数据分析工具等大数据基础软件水平,提高可视化、图像分析等大数据应用软件能力。大力推动大数据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鼓励大数据龙头企业加快大数据服务向专业化、平台化方向发展。强化大数据安全产业发展,加强隐私计算、数据脱敏、密码等数据安全技术的研发。
推动关联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区块链、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大数据关联产业,推动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创新。在大数据产业聚集区探索布局区块链企业,强化分布式网络、密码学、共识机制、智能合约等区块链技术与大数据技术的融合创新。充分挖掘企业在工业互联网应用中的各环节数据,全面释放数据价值。大力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和大数据企业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全面提升以数据为基础的感知识别、知识推理、智能计算、人机交互能力。
(二)空间布局
支持全省各地结合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构建我省大数据产业“一主两翼、全域协同”发展格局。武汉充分发挥“一主引领”的带动作用,坚持产业发展和应用创新双轮驱动,打造全省大数据发展增长极;省内其他市州以大数据应用为主构建大数据服务体系,积极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大数据应用示范。
支持武汉依托骨干企业,重点发展存储设备、网络通信设备、服务器、数据库、云平台、大数据应用软件、数据应用和服务等核心产业,并在政务服务、多式联运、智能制造等领域率先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支持襄阳重点发展网络通信设备、服务器、云平台,同时加快在电子政务、智慧城市的应用,带动“襄十随神”城市群发展大数据产业。支持宜昌重点发展数据存储与云计算、数据归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加快在智慧城市、网上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带动“宜荆荆恩”城市群发展大数据产业。
湖北省“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布局图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数据基础设施
布局建设新型数据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决策,加快先进绿色技术产品应用,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创建、运维和改造,加强内部能耗数据监测和管理。分类分批推动存量“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改造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算力供给能力。积极构建城市内的边缘计算中心供给体系,支撑边缘数据的计算、存储和转发,满足极低时延的新型业务应用需求。以武汉、襄阳和宜昌为核心区优化全省新型数据中心布局,推动数据中心互联互通。
加快提升计算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布局人工智能、区块链算力中心,满足支撑科研探索、智慧城市和数字经济场景应用的算力需求,重点支持武汉建设运营好国内首个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加快推进武汉超算中心建设。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云计算服务平台,以云服务等方式提供公共算力资源,降低算力使用成本,提升应用赋能作用。
湖北省“十四五”数据基础设施架构
专栏1 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数据中心集群。推进武汉数据中心重大项目建设,打造服务武汉城市圈数据中心集群。推进襄阳云谷园区建设,打造服务“襄十随神”城市群的区域性数据中心集群。推动宜昌重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打造服务于“宜荆荆恩”城市群和国家中部地区的数据中心集群。到2025年底,全省数据中心机架数达到17万架以上。
建设云服务化算力集群。加快武汉超算中心建设,一期算力规模100P Flops HPC。建设运营好武汉人工智能算力中心,提供一站式的人工智能开发环境,为相关应用场景提供算力基础服务设施。依托武汉超算中心和人工智能算力中心,打造全国第一个集人工智能和超算融合的云服务化算力集群,创建国家超级计算武汉中心。
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依托重点项目,支持宜昌积极创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推动与其他国家枢纽节点之间进一步打通网络传输通道,提升跨区域算力调度水平。
(二)促进数据集聚开放
推动数据汇聚。加快全省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共享材料等六大基础库和长江大保护、精准脱贫、河湖治理、污染防治、全民健康保障、全民住房保障等各类主题数据库建设,丰富政务数据服务方式和内容。完善全省“1+N+17”政务云平台布局,实现全省政务资源的集中调度和综合服务。加快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湖北分中心建设,面向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推动骨干企业链接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加速全省工业数据资源高质量汇聚。支持建设数据清洗和分析应用中心,面向数据供应方和需求方,提供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分类、数据评估、数据分析等数据服务。
推进数据共享开放。按照“一数一源、多源核验”的原则,编制并维护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定期发布政务数据共享、开放责任清单。完善“湖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功能,加快构建省市分级维护、协同共享的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体系。面向重点行业,支持行业协会、行业龙头企业、大数据企业共建行业大数据共享平台,引导企事业单位和行业龙头企业主动共享开放有加工价值、不涉及商业秘密的生产经营管理数据。
探索开展数据交易试点。推进数据产权立法工作,加快数据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权利的界定,明确数据企业、用户以及监管部门等各类数据主体的权属分配。加快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隐私计算等新兴技术探索数据确权新模式新路径。探索搭建基于数据行业、类别、属性等多方位因素的数据价值评估体系,面向数据共享开放程度较高的行业和地区开展数据价值评估试点。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支持组建湖北大数据交易集团和湖北省大数据交易联盟,构建多层级的数据交易体系。
湖北省“十四五”数据开放流通架构图
专栏2 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工程
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湖北分中心。加快湖北分中心建设,推动湖北分中心与国家工业大数据中心的对接,围绕汽车、现代化工及能源等支柱产业,探索建设行业分中心,加强行业数据资源管理。打造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提供工业经济和产业运行监测指挥、应急事件预警协调等服务。
开展数据交易。支持武汉等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数据交易试点,推行数据信息登记制度,确定大数据资产评估定价,开展所有权交易、使用权交易、收益权交易和跨境交易等多种数据交易模式的探索,发展基于大数据资产的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服务。支持通过区块链搭建数据交易平台,强化数据交易安全保障。
(三)深化行业数据应用
发展工业大数据应用。支持传统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提升数字化水平。实施“云行荆楚”和“万企上云”工程,推动企业加快基础设施、业务系统、设备产品上云上平台,支持企业积极利用云平台深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管理服务、供应链优化等各个环节的数据价值。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增强平台的资源集聚和数据处理能力,提高平台面向不同行业和场景的应用服务能力。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光芯屏端网)、汽车制造、现代化工及能源、大健康、现代农产品加工5个万亿级支柱产业为突破口,支持数字化基础好的企业和园区开展工业大数据应用试点,利用数据提升智能化水平。
专栏3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
实施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改造计划,引导工业设备企业开放数据接口,提升工业设备的网络互联能力。积极运用5G、新型智能网关等新技术改造建设企业内网,实现生产线装备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推动研发、生产、经营等全流程的数据采集。
推进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武汉)建设,顶级节点围绕“域名、标识、区块链”三位一体发展,支持部署星火·链网,发展可信的工业大数据。支持工业龙头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运营单位等牵头建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形成重点行业重点地市深度覆盖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省二级节点数量超过15个,接入武汉顶级节点的标识注册量超过200亿。
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应用,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5年,围绕我省特色行业领域,建设50个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和引入2-3个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面向重点地市和重点行业探索开展DCMM评估试点示范,完善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工作方法,推动省内试点企业同步开展数据管理能力评估和建设,提升数据管理能力,到2025年,全省达到3级(稳健级)以上标准的企业突破20家。
发展农业大数据应用。整合农业、水利等方面数据资源,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湖北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支持武汉、黄冈、襄阳、宜昌等地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开展数字农业应用示范,推进大数据在农业精准生产、环境监测、农产品产销等领域的智慧应用。支持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合作共建智慧农业综合示范区。
发展服务业大数据应用。大力推动服务业利用大数据进行商业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创新,提高行业服务水平。推动零售、外贸等企业与大数据技术融合应用,加快向用户平台类企业转变,利用大数据支持品牌建立、产品定位、精准营销、认证认可、质量诚信提升和定制服务等。发展金融大数据,提升大数据在精准营销、智能风控、供应链金融、股市行情预测等场景的应用水平。发展物流大数据,加快大数据在车货匹配、运输路线优化、库存预测、设备修理预测、供应链协同等物流行业关键环节的应用。
发展政务和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加快完善以一个门户、一个系统、三个支撑为主体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打造现代“城市大脑”,增强信息惠民实效。着眼疫情防控、抗洪抢险、地质灾害等应急管理需要,打通安全生产、气象、水利、地质等领域数据,建立全省应急指挥信息和应急监测预警网络体系,推动风险防控关口主动前移。构建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远程医疗体系,提升大数据在健康监控、医护资源配置以及医学影像诊断等场景应用水平。发展教育大数据,推动基于大数据的精确学情判断、个性化学习分析、智能决策支持和信息化校园管理,助力实现教育现代化。
图5湖北省“十四五”数据行业应用领域图
(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推进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支持省内企业参与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重点突破分布式高速高可靠数据采集、机器学习、海量数据处理、数据真伪识别等数据采集、挖掘、展现关键技术,发展面向大数据应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基础支撑软件以及与工业、政府、公共服务等密切相关的应用软件及解决方案。加强数据安全技术攻关,聚力突破加密算法、智能合约、侧链与跨链等区块链核心底层技术。加快数据共享集群、图数据库、云数据库等前沿技术攻关,推动智能化数据管理工具、非结构化管理平台的产业化进程。支持发展大数据开源项目,加强边缘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技术和大数据的融合交叉。
全面升级大数据“硬”设备和“软”服务。依托“端”产业优势,发展高性能采集设备、高容量存储介质、高性能计算机、大数据一体机等大数据硬件设备。发挥武汉“中国软件特色名城”优势,大力发展数据分析、数据挖掘、可视化工具、个性化推荐等数据服务和产品。推进国家级信创适配基地、国家级信创人才培养基地、湖北信创产业园、国家级基础软件研发中心“两基地一园一中心”建设,提升大数据软件支撑能力。支持龙头企业从“产品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提供技术协同以及便捷服务的大数据解决方案。
图6湖北省“十四五”数据产业发展架构图
专栏4大数据产业高端化工程
高质量建设长江鲲鹏生态创新中心,加快鲲鹏服务器和PC整机产品研发、适配测试、生产制造以及销售,持续夯实服务器产业基础,推进高端服务器产业化,做强服务器制造。
积极发展信创经济。以信创“两基地一园区一中心”为抓手,加快推动软件产业发展。在产品适配、产业聚集、技术攻关等方面发力,依托骨干企业,打造涵盖基础硬件、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网络安全、云服务、系统集成的信创产业链条。
(五)壮大企业主体力量
加快国内外重点企业招引。围绕大数据产业链的重点环节,
依托省内重点企业和重点园区,加快招引一批在国际国内具有行业地位和重大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在我省落地,形成“建好一个、带来一批”的磁场效应。针对我省大数据产业链薄弱和缺失环节,开展“补充式”“填空式”精准招商,培育引进一批核心企业,带动实施一批高端补链、整体强链的重点项目。
加大本土企业培育力度。建立湖北省大数据重点企业培育库,针对发展潜力好、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大数据企业,“一企一策”强化财政资金、金融支持、税收优惠、人才激励等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省内大数据龙头企业加强产业优化整合,通过联合、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形成具备全国影响力的大数据龙头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充分发挥创新活力,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构筑产业融通发展体系。加快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持续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培育一批推广价值高的大数据解决方案,面向中小企业共享大数据技术资源、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大中小企业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引导组织大中小企业协作配合,促进企业、行业间在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分工协作,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享信息、互动发展和协同创新。
图7湖北省“十四五”数据企业主体架构图
专栏5大数据企业主体强化工程
实施大数据产业链链长制。坚持“招、培、创”相结合,培育一批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链主企业。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围绕头部企业和领军企业需求,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制造业单项冠军。
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大型工业企业、重点行业企业通过业务剥离,组建大数据骨干公司。支持建设大数据推广中心、实训基地等,开展供需对接、创业孵化、人才培训,推动中小企业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提高发展质量。加快大数据产业联盟、开源社区、行业协会等大数据组织建设,强化发展合力。
(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数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为数据确权、个人隐私保护、数据要素化等提供依据。制定数据分级分类安全管理规则,明确各方主体的责任。探索建立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交换标准和规则、个人隐私等大数据安全保障制度,完善大数据安全管理规则、管理模式和管理流程,切实保障数据传输安全、存储安全、审计安全和利用安全。
强化大数据安全支撑能力。加快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鼓励企业积极接入,增强网络空间安全防护和安全事件识别能力。开展安全监测和预警通报工作,加强大数据环境下防攻击、防泄漏、防窃取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支持大数据安全产业发展,加快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建设,培育数据安全龙头企业,推动安全产业提质升级。
图8湖北省“十四五”数据安全保障架构图
专栏6大数据安全防护工程
加强数据安全管理能力。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支持省内龙头企业实行工业数据分级分类试点,推动企业构建涵盖研发、生产、运维、管理、外部等五类数据域和高、中、低三级风险的分类分级管理体系。
建立工业信息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加快构建集监测、预警、通报、处置为一体的工业大数据安全防护体系,推动省内工业企业接入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多方联动的安全态势监测与应急响应机制,实现闭环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大数据产业链链长制,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大数据产业链的推进工作方案,建立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研究出台政策举措。在链长领导下,建立“按季调度、半年通报、年度会商”机制,研究解决产业链发展重大问题,打造工作合力。在制造强省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立大数据产业链专家咨询组,定期开展重点产业链运行监测和风险评估。
(二)加大政策支持
对接国家重大专项,积极争取国家重大计划、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对我省大数据产业长期发展的支持。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等加大对大数据产业的资金投入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各市州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创立大数据产业基金,大力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的大数据服务企业。
(三)开展试点示范
支持省内企业积极开展国家大数据试点示范建设,围绕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研发、重点领域应用、产业支撑服务等重点方面,每年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大数据优秀应用案例,提升大数据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服务能力。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遴选推广活动,加强交流学习开拓思路,推进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
(四)强化人才支撑
做好大数据人才的培训和储备工作,将大数据领域高端人才作为重点引进方向,给予一定的人才津贴,在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提供政策倾斜和支持。鼓励高校设立大数据课程,校企联合培养大数据跨界复合型人才和高端技术人才。依托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资源等,建立一批联合教育实训基地,开展大数据关键技术和垂直行业融合相关培训。
(五)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开展大数据产业对接、技术交流等活动,加强与国内外前沿技术团队的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推动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积极策划组织我省大数据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推介大会,向国内外企业和用户宣传推介我省投资环境、产业载体、优秀企业和重要产品,提升我省大数据产业的影响力。支持举办大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大数据高峰论坛等品牌活动,营造大数据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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