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企业有了认定标准天津11月起实施新规
从天津市委网信办获悉,为充分发挥大数据产业发展带动经济转型的支撑作用,给天津市数字经济提供新动力,天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规范》自本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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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大数据分析方向,如果经营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下,大数据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50%以上;企业的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研发费用占总销售收入的5%以上且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60%以上的,即可申请大数据企业认定。如果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大数据存储方向,经营收入高于4000万元但不超过1亿元,其大数据技术、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40%以上;企业的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研发费用占总销售收入的4%以上且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60%以上的,也可申请大数据企业认定。
天津大数据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认定规范》的正式发布旨在规范大数据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有利于政府部门对大数据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实施全程动态跟踪服务,进一步提升本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助推大数据企业做大做强。
当前名称:大数据企业有了认定标准天津11月起实施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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